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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暂行) |
发布时间: 2022-03-20 浏览次数: 3727 |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暂行) 为了加强我院的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进一步提高全处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质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关于加强考勤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为了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财务管理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工作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锡职院[2009]72号),结合本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财务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上下班由考勤员负责考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迟到、出差、病事假、旷工等,考勤员在每月3日前向处领导报送上月考勤表,并由处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学院人事处。上班无故迟到三十分钟以内或下班早退三十分钟以内者,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计旷工。处领导不定期查岗,检查结果由考勤员记录备案。处里将考勤表严格保管。保存期至少2年。 三、上班期间,全体员工必须遵照岗位职责做好工作,不应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确因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处领导请假,并告知相关同志,以加强工作协调,不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不得用事后打电话、留条子、托他人代言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无故不参加学院和处内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及其它活动,按旷工计算。 四、加班问题 (一)除寒假、暑假,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外,日常加班应从严控制。 (二)因临时性、紧急性的特殊工作任务必须加班完成的,应由处领导负责安排;因个人原因而导致本职工作的滞后,需要加班完成的,个人应提出申请,经处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作为加班处理;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作为加班处理。 (三)加班可以通过换休来弥补(个人换休原则上每学期累计不超过7天),也可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具体由本人及处领导协商执行。 五、缺勤处罚规定 按照学院职工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只限于财务处内部掌握,未尽事宜,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工作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要求 一、为了做好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财务人员各方面素质,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多方面的作风建设,努力在处内营造一种“团结、协调、严谨、活泼”的良好风尚,根据本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作风建设的若干要求。 二、全体人员应加强对作风建设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一切以团结为重、以大局为重、以工作为重,坚决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不良倾向。 三、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做到以身作则,党员同志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涉及处内重大事务及大多数同志利益的问题,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须经处内会议研究决定;在各种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由处领导作出决定;已经决定的事项,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意见允许保留,并可逐级向上反映,但在决定意见未予修正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五、处、科领导应本着对工作负责、对每位员工负责,力求公平的原则,处理处内日常事务。作为个人不应无原则地互相攀比,要求绝对平衡。个人对领导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可在执行之后提出,交换意见,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或当面顶撞。如属于领导处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 六、领导干部应尊重下级,团结同志,不可盛气凌人,处理问题应多作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并视时间、场合、方式等酌情处理。 七、个人之间相互尊重,力求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老同志应该热忱关心帮助年轻同志,年轻同志应多方面向老同志学习,尊重老同志。 八、个人之间如有意见,可当面交换,或向领导反映,不应心存不满,背后议论。对于非原则性问题,矛盾的双方应本着“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心平气和,协商解决。任何人都不应该在公开场合互相顶撞或在人前背后传播各种不利于团结的议论。 九、对于工作中的相互协调,不应带有个人感情,不应因个人之间的矛盾而影响工作,讲究工作协调的方式、方法和实效。 十、因个人思想问题等而产生的正常或不正常的情绪,不应带到工作中来,应学会自我调节,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十一、全体人员应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不予泄露财务机密及其他应该保密的事项。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 十二、努力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不随便翻阅领导或其他人员的文件、资料等;不得有意或无意地向领导或者其他人打听不该打听的情况;领导与下属之间的谈话内容,不得有意或无意地对外透露;不得无端猜测领导与下属之间的谈话内容。十三、不干扰领导处理正常事务。领导与领导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同志与同志之间个别谈话或处理公务时,非特殊情况或必办事务,其他同志请尽量回避。十四、财务处内外来往信件、公函等,由负责文书管理的人员专人处理。凡收件人注名为“财务处”的,可由负责文书管理的人员代为拆启,并视内容不同,转相关人员处理;凡注明具体收件人的,他人无权拆启。 十五、培养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增强时间观念,掌握工作内容的轻重缓急,及时地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拖延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加强法制建设,遵守学院关于加强校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等,遵守国家法律、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第三章 关于遵循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的若干要求 一、为了更好的完成学院各项财务管理工作,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密切与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特对本处全体人员提出提高服务质量的若干要求。 二、加强对自身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树立全心全意为全院各项工作及师生员工服务的良好意识,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遵循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对前来办理各项公务的师生热情接待,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在先。处内实行首问责任制,即第一个负责接待的人员要对该笔业务负责到底。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不厌其烦,耐心答复,杜绝在公务接触中的漫不经心、不理不睬、言语顶撞等不良现象。 四、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对所处理的公务决不马虎,努力避免差错。一旦出现差错,立即予以纠正,并认真查找差错原因,从中吸取教训,不得推诿塞责。 五、完成工作任务雷厉风行,对于本职工作应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分清轻重缓急,不得延误工作。对于急办的公务,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 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集中精力,认真工作。 七、认真钻研财会业务,熟悉财会法规。处理公务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八、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各项业务,在不予办理的同时,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以取得对方的谅解和支持。 九、加强同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一切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大局出发,共同探讨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工作程序,以利进一步做好服务。 十、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风尚,处理业务不得以权压人,以权谋私。 十一、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力争做到服务优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严格遵守“优质服务‘十不准’”,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不足,欢迎批评和监督,做到有错必纠。 优质服务“十不准”: 1.强化服务意识,不准以权压人、循情谋私。 2.提倡文明礼貌,不准言语粗俗、不理不睬。 3.严明工作纪律,不准无故离岗、串岗闲逛。 4.加快工作节奏,不准长占电话、私用聊天。 5.精通会计业务,不准借口不知、故意推脱。 6.提高工作效率,不准随意积压、拖延公务。 7.避免工作失误,不准推卸责任、互相埋怨。 8.正确对待决定,不准强调理由、拒不接受。 9.力求工作协调,不准感情至上、视人办事。 10.保持清正廉洁,不准权钱交易、索取私利。 第四章 关于加强内部工作规范的若干规定 一、为了认真贯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岗位负责制,进一步做好学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以期达到规范化、科学化,特对本处各项工作规范作若干规定。 二、总体方面 (一)处长全面负责本处工作,凡涉及学院财务管理及本处重大事务,须经处长审批办理。 (二)会计科长全面负责会计科工作,凡涉及会计核算的各项报销、记账、决算等业务及科内各项管理工作,均由会计科长负责处理。 (三)综合管理科科长全面负责综合管理科的工作,凡涉及财务管理的各项资金、预算等业务及科内各项管理工作,均由综合管理科长负责处理。 (四)每位员工应对自己所承担的岗位分工业务负责,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互相协调,竭诚服务,对处长、科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应及时完成,不得无故推卸,不负责任,延误工作。 (五)如因处长出差在外,依次由副处长、会计科科长、综合管理科科长负责代行权限,处理急办事务;如科长出差,应由科长指定专人负责代行权限,处理急办事务。 三、具体方面 (一)有关科目设置、增减、管理由会计科长负责,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进行办理。 (二)有关预算分配的下达、增减的调整由综合管理科科长负责,并及时告知会计科科长及相关人员。 (三)有关决算工作由综合科、会计科负责,相关人员负责配合。 (四)有关税务管理方面的事务由会计科统筹,相关具体事务由相关人员负责办理。 (五)有关复核工作由该岗位人员主要负责,对于常规性会计核算上的差错,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纠正,协商处理;对于特殊问题的处理,可按科、处长签署意见予以处理。 (六)有关会计科所有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由会计科科长负责。相关人员遇有会计业务处理的有关特殊问题,应首先请示会计科科长,由其综合考虑,予以处理。同时,每位人员应对自己的业务精益求精,敢于负责,不应事无具细地样样请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工作延误。 (七)有关各岗位间的工作,应该交接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善交接手续,以明确各自责任。因工作之间交接不清而出现差错,由直接交接人负责。 (八)有关院领导批转的各种经费审批报告,由科、处长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交相关人员办理。 (九)有关接触现金的会计业务或相关工作(包括现金出纳、出外公务等),应按照现金管理的要求,严格交接手续,做到及时清点、妥善保管,牵涉到现金丢失,非特殊情况概由个人负责赔偿。 (十)有关财务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查阅已归学院档案室保管的财务档案,需通过处长批准,由具体经办人员去学院档案室登记借阅。重大问题的档案查阅应报院长,研究处理。暂存本处的财务档案,应加强管理,全处人员应增强责任心,查阅后随时归类,不许乱放,以免丢失。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去档案室借阅会计档案,更不得抄录、复印会计档案为个人或为其他私人所用。 (十一)有关上级来文应由专人做好登记,并交处长阅览,必办事宜由处长批转相关人员办理;有关内部收文,由处长直接进行处理;有关内、外部发文由综合管理科负责拟写,交处长审批后进行登记、发文,由专人负责装订归档。 (十二)有关内部书籍、杂志等资料由专人负责登记、管理,建立借阅手续。 (十三)有关票据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制度,做好各种票据的领用、核销等管理工作。有关票据的设计、印刷或外购由综合管理科负责办理。 (十四)有关对外答复口径问题,已明确的,可直接对外进行答复,不明确的或尚未明确的,统一由科、处长研究后对外答复。 第五章 财务处会议制度 一、为了明确会议任务,提高会议效率,充分体现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并有利于及时通报情况、协商工作、交流思想、解决问题,特订立本制度。 二、根据工作和业务活动需要,财务处设二种经常性会议形式,分别为:处务会和业务工作会。 三、处务会和业务工作会为议事性会议。会议要求“一事一议”、“一议一结”,避免“数事并议”。 四、各类会议的主持者、与会人员和议题范围分别为: (一)处务会(原则上每周一次):由处长主持,科室负责人和个别人员(由处长决定人选)参加,主要讨论、决定财务处重大事项。其议题范围是: 1.审议、审定、修改或通过财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全院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财务处内部管理制度,讨论决定财务处内部重要改革方案和措施。 2.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和工作安排、提交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流思想、讨论急需提交研究的一般性事项。 3.审查对财务处工作人员的考评结果以及财务处评优评先结果等。 4.研究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5.听取各科室的工作汇报和其它情况汇报。 6.其它事项。 (二)业务工作会(原则上每半个月一次):由处长主持,全体人员参加。其议题范围是: 1.研究、解决具体工作中或执行处务会决定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 2.布置、商讨、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和事项。 3.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宣布有关决定、布置全局性工作等 五、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材料原则上应在会前送交与会者传阅或提前1天以上分发给与会者,避免临时动议。 六、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具体按《关于加强考勤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执行。要求与会者严格遵守会议时间表,不迟到,不早退;会议期间,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开好会。 七、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要求充分发表意见、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坚决服从会议决定;禁止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反对阳奉阴违。 八、会议力求精简高效。发表意见要求开门见山,简明扼要,不重复,不含糊其辞,提倡长话短说。 九、重要工作会议,处领导与科室领导之间应事先统一意见和认识。 十、会议组织人员应提前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各类会议必须作好会议记录。 十一、任何人不得扰乱会议秩序,更不得在会上无理取闹。 第六章 关于日常行为的规范 一、用语与接待 (一)接打电话时,语调要亲切、温和,以“您好,财务处”开头,“再见”结束。 (二)接待来访时,要主动起身打招呼,以“您好”开头,“再见”结束。 (三)接待办事人员态度要热情,面带微笑。 (四)提倡讲普通话。 (五)财务处工作人员文明用语 1.您好!请问办什么事? 2.请到**号柜台办理。 3.请稍等。 4.请整理好票据,填好报销单。 5.对不起,**项填错了,请重填一下好吗? 6.对不起,电脑坏了,请稍等。 7.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8.对不起,您的手续不全,请您补办**手续。 9.请签名。 10.现金请当面点清。 (六)财务处工作人员服务禁忌语 1.不知道! 2.我没空。 3.不是我这里办。 4.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 5.有完没完,烦死了。 6.急什么,没看见我一直忙着吗? 7.去!到后面等着。 8.怎么搞的,重新填。 9.电脑坏了,等着吧。 10.谁叫你这么晚来的。 二、举止与办公环境 (一)衣着整洁,举止端庄,文明大方。 (二)不在办公场所吸烟,上班时间不吃零食。 (三)办公室内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工作处置 (一)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情要马上办理,不得推诿、拖延。 (二)职责范围内一时办不了的事或按政策规定不能办的事,要耐心进行解释说明。 (三)职责范围以外的事,要主动与分管同志联系,及时处理。 四.工作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有事(病)请假,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时间不得串岗,不得闲聊。 (三)工作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休闲游览。 (四)工作时间不得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和杂志。 (五)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一般不得超过3分钟,接打因公电话要尽量长话短说。 (六)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要向周围同事告知去向,且速去速回。 (七)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室。 第七章 关于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要求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定财务处安全防范工作的若干要求。 二、全处人员应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充分认识财务工作的安全在全院各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证学院的资金安全和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建立层层负责的制度。 (一)财务处长是处内安全防范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二)处内设立安全员,由财务处副处长担任。安全员应负责对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检查,努力控制和杜绝各种不安全因素。处内人员应配合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保险柜、计算机、柜面、档案等重点要害部位由经办人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做到门窗、锁牢固,支票印鉴分开放置,原则上保险柜中不留现金过夜,保险柜钥匙随身携带;计算机要注意电源的开、关,人走关机、关电,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不得随便使用外来存储媒介,注意本处局域网的安全,局域网的计算机不得与英特网相连,防止病毒入侵;档案管理要特别注意防火、防水,专人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安全保卫工作具体化;谁出事谁负责,做到责任层层落实到个人。 四、到银行提取大额现金,必须请保卫处给予支持,必要时,多人前往,安全押运;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保管制度,超限额现金必须及时存银行;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交接手续、领发手续,防止差错。 五、增强保密观念,严守财务机密,有关学院各项经济业务和资金活动情况,个人无权向外泄密。各种记账凭证和有关账务、文件,应及时处理,未及时处理的应妥善保管。 六、私人钱物不得存入公用保险柜,私人现金不得留存办公室保管。 七、存放贵重、保密物品的保险柜、文件柜,应及时上锁,不得疏漏。 八、办公室各类钥匙,个人无权私自配制,所有备用钥匙均由处里统一保管。 九、办公室内不准使用电取暖器、电水壶等电器,防止火灾发生。 十、不得随意带外人进入办公室,非必要的、工作性质的会客、接待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以免泄露财务机密。 十一、自觉遵守校园治安秩序和安全管理规定,不参与非法组织、打架斗殴、赌博等活动,不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等。 第八章 财务处消防安全工作预案 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精神,加强我处消防安全工作,依靠学院消防队伍和我处全体同志,落实各项防火灭火措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会计资料和财产安全,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订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本处成立消防安全小组,组长,黄美娟;成员,聂庆明、张琼瑜、钟红梅、赵淑华。 三、防火工作任务 (一)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对全处员工进行经常性地消防知识教育并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我处重点防火部位,如:计算机、保险柜、文件柜和档案资料等,必须严格防火,责任到人。能够正确使用楼层配备的灭火器材,做到能灭小火,能控制大、小火,等待消防人员到来。 (三)做到各种资料堆放整齐,保持设备清洁,办公室有专人轮流负责打扫卫生。 (四)配合保卫处不定期地对重点部位的安全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灭火步骤 (一)发生火警,立即报警。火警电话110,保卫处电话81838851(内线8851); (二)处内人员立即赶赴火场灭火; (三)火场指挥:黄美娟、聂庆明,联络员:叶晓霖。 财务处 2013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