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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年校内经费预算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12-04-12 浏览次数: 1577 |
各部门、院系: 为了做好2012年校内预算的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切合实际,请各部门、院系(含包干分院)根据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参照2011年的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编制各部门本年度经费预算。包干分院需编制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参考附件1);其他院系、部门只需编制本部门业务经费预算(参考附件2)。 校内经费预算应按照实际需求编制,不漏报也不盲目多报,上报的收入支出预算均应有计算依据(各包干分院的收入项目必须附相关支撑材料,否则在审核时不予认可)。学院将根据年度总预算及各部门上报的经费预算进行总体平衡,然后将核准的预算数下达给各部门。本次预算编制不含设备采购专项,非包干部门的办公费和差旅费由财务处核定。 请将经部门盖章、分管院长签字后的预算书面材料于下周五(4月19日)之前交财务处。预算编制过程中若有疑问可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聂庆明 电话85916169。 财务处 经费预算编制样表.xls 2012年4月12日 |